广西教师招聘:2019广西柳州融安县中小学招聘教师7人公告
- 时间:
- 2019-04-18 16:36:33
- 作者:
- 邬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柳政发〔2006〕69号)文件精神,融安县中小学计划赴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2019届广西高校毕业生春季双向选择洽谈会(柳州分会场)公开招聘教师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柳州市融安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附件《2019年柳州市融安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五、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9年4月19日9:00-16:30(中午不休息),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9号),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现场领取填报),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身份证;
3.2018年毕业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现场报名的考生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后退回原件。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应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笔试和面试安排
(一)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融安县教育局会同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融安县编办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在招聘会现场直接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试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命题,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于当天向考生宣布。
(二)考试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遵循择优选拔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对人员资格信息进行审核,并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笔试考试,按招聘职位1:3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选前来面试。对于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开考。
七、体检和考核
考核和体检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一)考核
考核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
体检由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融安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柳州教育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可以递补。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上报审批、聘用。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监督电话:0772-6473768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监督电话:0772-8138942融安县教育局
招聘监督电话:0772-8326629中共融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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