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宁高新区编制教师招聘33名公告
- 时间:
- 2019-02-26 19:01:20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招聘职位
招聘在职教师13名,招聘2019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遵循教育规律。
3.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表达与沟通能力。
4.具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5.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向上的开拓创新精神。
(二)资格条件
1.应聘在职教师岗位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等条件详见附件1。
2.应聘2019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岗位学历、学位、成绩等等条件详见附件2。
所有应聘人员应聘条件均需符合南宁市事业单位组织考核人员的相关要求(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日至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406会议室)或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8楼1801-2室高新区教育局,邮政编码:530007)。
3.报名应提供的资料:(1)应聘在职教师岗位人员需提供《2019年南宁高新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个人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任职文件等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邮寄报名者可先提供复印件,在正式考察前核查原件)。在正式考察前还应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如在正式考察前不能提供将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并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递补后序人员)。(2)应聘2019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岗位人员需提供《2019年南宁高新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个人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并在2019年7月12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在校期间成绩、生源地证明材料、校级优秀毕业生证书等等相关材料(相关标准详见附件2)。
所有报名应聘人员需将《2019年南宁高新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739233635@qq.com。
(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由南宁高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由高新区教育局通知审核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严禁弄虚作假,凡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所设报考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进入面试,本次面试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比例)。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高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并通知已报名人员。
2.面试内容:(1)在职教师岗位:试讲。(2)2019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岗位:说课。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应聘环节,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应聘环节人选。如有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组织面试加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应聘环节人选。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对象。
应聘在职教师岗位的被考察对象将到现工作单位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场考察,并对相关报名资质进行复核。在现场考察和复核的基础上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经现场考察或报名资质复核不合格的被考察对象,不予进入下一应聘环节,并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递补后序人员。
应聘2019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岗位的被考察对象,将由所在学校和任课教师出具个人在校期间表现鉴定进行考察,并复核其报名资质,如其个人在校期间表现鉴定或报名资质不合格的被考察对象,不予进入下一应聘环节,并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递补后序人员。
(五)体检
考察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由高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如第一次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并经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同意后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有事业单位人员入职体检资格的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原则上不安排同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以上所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1.应聘在职教师岗位人员根据面试成绩、考察结果、体检结果,由高新区党工委研究确定是否予以聘用。
2.应聘2019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岗位人员根据面试成绩、考察结果、体检结果,并待其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等相关应聘资质证明材料后(可先签订三方协议)由高新区党工委研究确定是否予以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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