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师招聘:2020春季学期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37人公告
- 时间:
- 2020-02-07 11:26:30
- 作者:
- 万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本次招聘涉及南宁市江南区明阳中学等6所学校,拟招聘人数37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一)编外教师工资构成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执行,即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具体如下:
1.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参照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2.每学期均有奖励性绩效工资;
3.任教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时给予倾斜;
4.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5.在吴圩镇学校任教的聘用教师享有乡镇补贴,补贴标准与在编人员相同,并提供住宿;
6.聘用教师享受带薪寒暑假待遇;
7.聘用教师享受在编人员相同的产护假、学习、交流、培训待遇。
(二)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根据经开区管委会审定的工资待遇核发。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合格学历、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岗位计划表》)。
7.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格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月19日为计算基数(如:编外教师45周岁及以下,为1975年1月19日以后出生、后勤服务人员50周岁及以下,为1970年1月1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学籍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人员。
7.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8.已被聘为经开区编外聘用教职工的在岗人员。
9.经开区辖区学校编外教职工离职不满1年的(计算截至2020年1月19日)。
10.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各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1月23日—2020年2月3日。
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报名表》(登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nnda.gov.cn/下载),连同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原始学历和后学历)证书、学位(原始学位和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方式
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辖区学校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获得中级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或近五年(计算截至2020年1月19日,即2015年1月19日以后)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或教育机构颁发荣誉称号的(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科研工作者、“骨干教师”等),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及教育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四、面试
(一)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参加面试,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现场备课、试讲方式进行;其他工勤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由各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二)报考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分数较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调剂
面试结束后,对无人报考或开考后无合适人选的空缺岗位,可视情况将同意调剂的考生调整到专业对口的空缺岗位。
六、体检
(一)根据面试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二)参加体检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三)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全部体检项目都完成且所有项目都合格的才视为体检合格。
(四)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不能列为聘用人员。
(六)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开区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人事,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3.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和劳动人事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950207;
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咨询电话:0771-4518838;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纪检监督电话:0771-49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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