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贺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 时间:
- 2019-02-27 16:01:25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52号),为做好贺州市2018年秋季学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贺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认定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联系人:胡香君,联系电话:2629350。各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联系电话:城中区:2094744,柳北区:2820259,柳南区:2127121,鱼峰区:3163324,柳江区:7214990,柳城县:7613460,融水县:5123171,融安县:8138942,鹿寨县:6814943,三江县:8611593。
二、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在贺州市管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2.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17年或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在贺州市管辖区内。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18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至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人员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申请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教师资格者,申请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申报人员可放宽至三级甲等。
(六)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按照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四、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系统开放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9月26日- 11月15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
2.考生网报申请时间:10月10日-10月31日。
3.考生在网报申请时间内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
免费领取教资笔试/面试/普通话备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