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贺州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
- 时间:
- 2019-02-27 15:56:22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教基[2000]33号),在开设信息技术课程、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教育城域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涌现出一批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和进一步促进我市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实现城乡教育公平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的教学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2003年以来,参加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推进我市教育城域网建设的中小学校和个人;
(二)市、县(市、区)教育管理部门的集体和个人。
二、 评选条件
(一)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要求,在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育城域网教学资源用于课堂教学及教育信息化其它方面成绩显著。
2、领导重视。把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纳入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并对所需的人员、经费、物资给予有力支持和保障。
3、积极进行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教学资源库建设,按计划完成信息技术教学任务。在信息技术、教育技术应用中,积极研制开发教育教学软件,并广泛应用于教学实践,改进教学方法,开拓学生智力,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4、学校入网目的明确,明确学校进入互联网的目的是获取优质教学资源,积极申请接入贺州市教育城域网,教育资源应用于课堂教学效果显著;学校网站内容规范、充实,有专人维护。
5、建立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人员落实。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每学期在教师信息技术培训、考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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