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20-07-01 15:03:57
- 作者:
- 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20〕1号)精神,为扎实做好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确保实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用书目录内容及适用范围
(一)义务教育教学用书。
《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1)所列书目是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等编写的、供义务教育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全部使用统编教材。小学科学一至六年级使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
《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2)所列书目是我区开发、管理的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供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使用。
(二)普通高中教学用书。
《2020年秋季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附件3)所列书目是按照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等编写、出版的教学用书,以及我区开发、管理的普通高中地方课程教学用书,供全区普通高中使用。
因我区高考综合改革启动时间暂未确定,高二、高三年级仍使用原版教学用书,高一年级教学用书暂按现印发的目录征订,如有新教材使用要求再另行通知。
(三)壮汉双语教育教学用书。
《2020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壮语文教学用书目录》(附件5)所列书目是我区开展壮语文教学的教学用书,供开展壮汉双语教育的中小学(幼儿园)使用。
(四)特殊教育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
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教育部《2020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6)和《2020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试用本)目录》(附件7)中的教材,其他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其中,附件7中的盲校九年级道德与法治、三年级信息技术,聋校三年级道德与法治、沟通与交往、美术,培智学校四年级生活语文学科教材均经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初审通过,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试用,供有使用需求的学校征订,各地在使用该类试用本教材过程中,如有相关修改意见可及时反馈我厅。
体育运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学科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2020年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8)中的教材。
二、免费提供的范围和科目
(一)免费提供的范围。
向全区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基本的国家课程教材和小学一年级学生字典,并对部分学科教材实行循环使用。同时,面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部分地方课程教材。
(二)免费提供的科目。
1.国家课程: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3—9年级)、科学、科学学生活动手册(1—6年级)、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地理图册(7—8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书法练习指导。
2.地方课程:面向全区4—8年级学生免费提供地方教材《壮美广西》(原《文明广西》修订更名),面向全区3—9年级学生免费提供安全教育教材;免费提供生命教育、劳动与技术、传统文化教育、少先队活动4门地方课程教材,试点区域、年级保持不变;免费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教材,试点区域、年级调整为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来宾市的7—9年级学生。
3.向全区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学生字典。
4.向开展壮汉双语教育的中小学(幼儿园)免费提供壮语文课程教材及壮文课外读物。
5.向特殊教育学生免费提供盲、聋、培智教育教材。
(三)循环使用的科目。
小学: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初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
《科学学生活动手册》不纳入循环使用范围。
(四)循环教材的发放比例。
1.因顺延使用需100%配发的科目及范围。
科学:全区小学四至六年级。
音乐:百色市六年级、来宾市五年级。
美术:北海市五年级、玉林市五年级、百色市六年级。
2.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和新增年级的循环教学用书100%配发,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我厅备案。
3.其他使用循环教材的年级、科目,发放比例按照学生人数的33%执行。
三、教学用书征订要求
(一)严格执行征订操作规范。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各中小学校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教科书征订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免费教学用书征订发放验收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18〕1号)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在校生数统计、填报享受免费教学用书的人数,不得预留教学用书,如学生人数有变动,可向当地新华书店进行补订。属免费提供的教学用书科目,严禁再向学生收取费用。教师(含特教学校教师)备课用的学生课本及配套资源,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
非免费提供的教学用书及配套资源(如实验报告册、图册、光盘、磁带、专题教育教材和地方教材等),由各地学校、学生及家长自行选用。
(二)按时完成征订任务。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各品种教材征订数提交至当地新华书店并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本市征订总数报我厅。
四、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二)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可在我厅公众信息网(http://jyt.gxzf.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
(三)国家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配有“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供各地按需自愿购买。
(四)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我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发了中小学地方教材《法治教育》(1—9年级)和《安全教育》(1—2年级)并经审查通过,各地可根据实际按需采购。
(五)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选用、使用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芳蓉,0771—5815134,欧红芳,0771—5815820;邮箱:jczx@gxedu.gov.cn;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816室。
附件:
1.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2.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3.2020年秋季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
4.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教学用书目录
5.2020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壮语文教学用书目录
6.2020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7.2020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试用本)目录
8.2020年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附件1-8: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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