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通知
- 时间:
- 2019-04-16 10:26:50
- 作者:
- 邬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按照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安排,决定启动实施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广西各类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职业高级中学等,不含技工学校)。
二、认定标准
“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职业技能,具备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详见《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和《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附件2)。
三、组织机构
我厅成立广西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认定工作总体组织、协调和督导,推进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组 长:黄雄彪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刘 冰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
覃壮才 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成 员:黄明宇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副处长
韦建军 广西科技大学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主任
罗秋兰 广西科技大学教授
领导小组下设自治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办公室(简称自治区认定办),挂靠广西科技大学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简称广西科技大学国培基地),主要负责全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日常组织及管理工作。
四、认定程序
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程序如下:
(一)教师个人提出申请。
(二)教师所在学校对本校申报者的材料进行收集、核验、初审。
(三)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对市属中职学校及所辖县区的中职学校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再报自治区认定办审核;区直中等职业学校的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后直接报自治区认定办审核。
(四)自治区认定办对所有申报者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开展评审。
(五)自治区认定办公示评审结果。
(六)我厅发布认定结论。
认定申报工作均通过“广西‘双师型’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经过认定的“双师型”教师信息将纳入全区“双师型”教师资源库。
五、时间安排
4月10日—4月25日:教师申报;
4月26日—5月4日:学校审核、公示、上交学校申报汇总表;
5月5日—5月11日:各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市属、县属学校申报材料;
5月12日—5月17日:自治区认定办对各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整理材料、汇总数据;
5月18日—5月31日:自治区认定办组织专家评审;
6月1日—6月30日:自治区认定办公示评审结果,我厅下文公布认定结论。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认定工作的领导,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并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的各项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已与“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相挂钩,各中职学校要广泛动员,将认定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师,按照要求做好申报的相关工作。申报工作务必实事求是,学校须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逐一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专项督导检查和亚行贷款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
(三)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切实加强对认定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认真做好申报学校的审核工作。
(四)请广西科技大学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和场地,做好自治区认定办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五)认定工作统一通过广西“双师型”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93.177.19,或先登陆广西科技大学国培基地网站http://gpjd.gxust.edu.cn:8100/,再点击广西“双师型”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图片链接)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不接收申报教师的纸质材料。申报教师注册和申报、学校初审和教育局审核操作说明可自行从广西“双师型”教师信息管理系统首页下载。
(六)各学校需从系统导出《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申报汇总表》(附件4),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于5月4日前邮寄至自治区认定办。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认定办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772—2685772,电子邮箱:gxssrd@126.com,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68号广西科技大学国培基地(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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