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季广西来宾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 时间:
- 2019-02-27 14:41:02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在来宾市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2.2015年毕业时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
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认定条件
(一)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17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人员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五)户籍或人事档案在认定机构管辖区内。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七、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一)来宾市教育局确认点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1.2017年6月1—27日来宾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205室)上班时间;地点:来宾市华侨大道505号(来宾高中旁边);2.2017年6月27日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地点: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来宾市教育局窗口(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即红水河大道与翠屏路交叉口北面200米处)。
(二)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确认点认定的申请人请向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教务处咨询有关事宜。
(三)在县(市、区)确认点认定的申请人请向所属教育局咨询有关事宜。
八、证书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2日—15日上班时间;地点:来宾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205室)。
九、其他
(一)在来宾市教育局申请认定的申请人请在来宾市人民医院或来宾市中医院体检;各县(市、区)确认点申请人请向所属教育局咨询体检事宜;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确认点申请人的体检事宜请向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教务处咨询。
(二)各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来宾市教育局:0772-4223720
兴宾区教育局:0772-4228092
合山市教育局:0772-8911955
象州县教育局:0772-4361510
金秀县教育局:0772-6213392 ;17776075225
忻城县教育局:0772-5515033
武宣县教育局:0772-5217929;0772-5214436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教务处:0772-662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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