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半年贺州市平桂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 时间:
- 2022-05-07 09:33:56
- 作者:
- 纪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桂教教师〔2022〕13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贺州市平桂区户籍;
(二)持有贺州市平桂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贺州学院西校区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认定时间
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5月12日9:00—7月5日16:00。
四、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若为2022届公费师范生或教育类研究生,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二)申请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申请人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该部分毕业生所在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我区认定指定的体检医院为贺州市人民医院、贺州市中医院、广济医院。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贺州学院西校区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为平桂区的认定人员“认定机构”和“确认点”请选择“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5月27日,第二批时间:6月15日至6月16日。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
贺州市平桂区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提交地点:贺州市平桂区A座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7号窗口,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A座发展大厦(公交乘贺州市区5路公交车至平桂政府终点站),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8836692(区教科局),8836932(窗口)。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周末不上班。因为需要现场进行网办申请操作,请申请人提前下载安装“广西政务APP”,自带手机前往。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相片一致),相片背面用铅笔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平桂区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平桂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4.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验证,无需现场提交。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5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还须核验学历证书。如果不能及时领取,可以自费在现场办理邮寄证书业务。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关注平桂区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通告,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报当地公安机关核查。
(五)结合广西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现场审核时间,请申请人务必佩戴口罩前往现场认定。
未尽事宜,请与我区认定机构联系。联系人:廖老师;邮箱pgjyrs@163.com;QQ群:378136761。
附件:1.2022年上半年贺州市平桂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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