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 时间:
- 2022-04-28 10:32:10
- 作者:
- 纪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22〕1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在我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都安瑶族自治县户籍;
(二)持有都安瑶族自治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持都安瑶族自治县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河池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都安瑶族自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022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六)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四、认定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时间:5月12日9:00--7月5日16:00。
2.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二)现场确认
1.时间:5月12日--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都安县安阳镇城北新区巴谭社区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教育局窗口。
3.交通指引:可乘坐1路、10路公交车,到都安旧糖厂路口下车,跟随路口指示牌直行100米右拐30米到达目的地;可乘坐出租车,向司机师傅报送目的地;可自驾至政务服务中心,在百度地图中搜索“都安瑶族自治县新政务服务中心”,跟随导航指示驾驶到达目的地。地图定位链接:https://j.map.baidu.com/2e/mBo
4.需要提交的材料:
特别说明:
(1)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2)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三)颁发证书
1.认定机构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地点为都安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教育局窗口,需要邮寄的请与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联系。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一份由认定机构存档。
3.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还未获取学历证书的,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供认定工作人员核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须提前了解居住地和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积极配合认定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与安排。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按本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联系人及电话
未尽事宜,请与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蓝洪洲,电话:0778-5272629。为方便沟通,请申请人加入“都安2022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QQ群,群号:573815440。群文件有本通告、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问答等材料供下载。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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