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贵港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21-10-22 13:59:30
- 作者:
- 纪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及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结合广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区2021年下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名时间
(一)网上申请时间
2021年11月5日至11月26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00-17:00)。
(二)现场递交部分材料(原件查看)确认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材料现场确认地点:覃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3号窗口,联系电话:4650303,联系人:韦老师。
二、认定范围对象
(一)认定范围(需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具有覃塘区户籍
2. 持有覃塘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不可用临时居住证代替)的人员。
3.在覃塘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驻覃塘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1.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老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申请人若为2021届公费师范生或教育类研究生,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3.申请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4.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5.申请人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这部分毕业生所在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中等幼儿师范毕业学历是指经过教育厅审核批准,同意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的我区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培养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毕业生所持的毕业证书编号必须是以“桂师毕”开头),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6.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认定非语文科,申请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县人民政府驻地外乡镇、村的,普通话可以为三级甲等。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覃塘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定医院:覃塘区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网上申报完成后,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因有些证件扫描识别不出,所以申请人所需材料证件原件都应拿到确认点核准备查,不需上交复印件。)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申请学段学科,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电子照片同底版)。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区(覃塘区)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5)驻覃塘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4.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下载),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5.自行双面打印附件体检表到覃塘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覃塘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科逐项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7.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验证,无需现场提交。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我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11月26日在附件下载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好前四行的内容并粘贴一张免冠彩照在体检表后,到覃塘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科自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按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2、凡需交原件验审部分材料的,验证后原件返还。
3、关于认定的其它要求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在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查看,勿误。
4、申请认定结果12月上旬可向覃塘区教育局人事股查询,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人员按照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的领证通告到覃塘区政务服务中心33号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还须核验学历证书。未尽事宜,都将通过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告知。
贵港市覃塘区教育局
二O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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