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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时间:
2021-05-29 10:57:11
作者:
纪老师
阅读:
来源: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8号)和《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1〕3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县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户籍;

  (二)持有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可用临时居住证明代替);

  (三)河池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四)目前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内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五)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若为2021届公费师范生或教育类研究生,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二)申请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申请人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该部分毕业生所在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的申请人,自行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六楼保健科体检合格。(申请人体检时携带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2寸纸质照片1张,凭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参加体检。)

  三、认定流程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5月12日—7月5日,逾期教师资格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2.网上报名路径及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申请人填写的“个人简历”要从初中学习开始至现阶段止,注意时间的衔接,填写的个人简历不超过8项;“通讯地址”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住址。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7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人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仫佬家园大门右侧约100米处)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全科无差别专区综合受理窗口6号(教育)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确认时须检查审核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①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③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④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该医院已有体检空表),体检空表可由申请人直接双面打印本公告附件1。体检结束后,申请人领取体检表时,请认真查看贴相片处需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方有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比对有误的,须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复印件1份。

  (5)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6)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验证,无需现场提交。

  (7)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体检表1份;②相片1张(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电话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相关通知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务公开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或按教师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经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务公开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或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的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还须核验学历证书。

  四、疫情防控要求

  结合广西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上传电子证件相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体检表张贴2寸相片和现场提交办理教师资格证的1寸相片均为同底版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二)网上申报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内容完整、清晰、显示白底,格式为JPG格式。如果显示为“红底或黄底”,则需重新处理承诺书格式后再上传。

  (三)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通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原件。认定系统提示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信息未能核验到,需要申请人“录入证书”相关信息,确认录入成功后,现场确认时需出示自行录入的相关证明原件。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员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申请人员应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四)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中应注意的问题:1.关于“同步学籍”问题

  学籍信息同步仅适用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此项操作需要在报名过程中完成。通常情况下,可以在“学信网(http://https--www--chsi--com--cn.zipv6.gxzf.gov.cn/)”查询到的学籍信息,并且学籍中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实名核验的信息一致的,可以完成在线同步。因此,应届毕业生网报前,应先在学信网(http://https--www--chsi--com--cn.zipv6.gxzf.gov.cn/)查询并确认自己的学籍信息。①就读期间进行过转专业等学籍变更的,确认学信网学籍信息是否与目前学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务必先联系学校有关部门尽快完成学信网学籍变更。确认变更完成后,再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中的“学籍同步”。点击学籍同步后,系统读取到的学籍信息无法修改或再次同步。系统只允许通过“补充数据”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②学信网存在多条学籍的,如果学信网中存在您已不在读,但学籍状态仍为“在籍(注册学籍)”的学籍,请先联系原学校更新其状态,再进行学籍同步。“同步学籍”后,如果同步到的学籍信息为您认定时不需要的学籍,且该学籍仍在读,需要再通过“补充数据”,将您的全日制学籍自行录入。录入的学籍,现场确认材料中需提交学信网全日制学籍的查询报告。    ③幼儿师范、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等专科以下学历的学籍信息,系统不能同步,需要通过“补充数据”完成学籍信息添加。    2.如何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成功后,应届毕业生因故不能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完成认定的,报名数据在“网报待确认”状态下,申请人可自行修改认定机构(可跨省)等报名信息。修改方法可参考网站首页“常见问题”18的相关说明。确认点已给出“确认未通过”等结论的,请联系确认点修改为“网报待确认”状态后,在新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     3.不能在毕业前完成认定的情况    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毕业前于就读学校所在地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可于取得毕业证书后,在户籍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本次认定报名不影响下次认定。下次认定报名时,原注册账号、个人信息中心内容及实名认证依然有效,只需重新进行认定报名即可。

  未尽事宜,请与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407室)联系,联系电话:0778-8220202(银老师),0778-8288816(陈老师)。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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