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各行业对普通话要求有哪些?
- 时间:
- 2019-03-29 14:47:38
- 作者:
- 赵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按照该标准规定,广西普通话等级自上而下分为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内分为甲、乙两个等次。
1 、师范系统的教师和毕业生,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其中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必须达到一级;
2、普教系统的教师以及职业中学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
3、非师范类高等院校的教师以及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
4、广播电视教学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
5、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
6、国家级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甲等,其余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的达标要求由广播电影电视部另行规定;
7、电影、话剧、广播剧、电视剧等表演、配音人员,播音、主持人专业和电影、话剧表演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
8、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如公务员、律师、医护人员、导游员、讲解员、公共服务行业的营业员等),其达标等级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特点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确定。
普通话等级证书作用尤其对于教师职业是非常有用的,也是必须具备的,同时普通话等级无有效期限制。
以上就是广西各行业对普通话要求有哪些?的全部内容,考生如果想获得更多关于广西教师相关资讯,如广西教师招聘、南宁教师招聘、广西教师资格证等相关知识,敬请关注广西教师资格网,更多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信息可以关注右侧微信公众号里面会定期更新哦。
免费领取教资笔试/面试/普通话备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