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 时间:
- 2019-02-27 15:36:13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培养兴趣与提高技能相促进、群体活动与运动竞赛相协调、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中小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和问责机制,全面提高学校体育教育质量,健全学生人格品质,切实发挥体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估原则
(一)严格标准。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要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国教督办〔2017〕4号)进行,严格落实督导评估指标和标准。
(二)客观公正。以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实际情况为依据,督导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重实效。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定期督导与随机性抽查相结合,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不断提升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三、评估内容
督导评估主要围绕统筹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评价考试、体质健康等方面内容展开。
(一)统筹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发展规划、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绩效考核,形成强化学校体育的工作合力。
(二)教育教学。按国家要求,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强化学生课外锻炼,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开展课余训练和组织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定期召开运动会等。
(三)条件保障。配齐配强体育师资,加强体育师资培训,落实体育教师待遇,推动体育场地设施达标,实施学校体育安全风险防控,健全学校体育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加大体育经费投入等。
(四)评价考试。完善学校体育考试制度,规范考试考核过程,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按照规定办法建立学校体育评估制度,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
(五)体质健康。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四、评估程序
(一)学校自评。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对区域内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开展全面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各中小学校做好自查工作,形成校级督导评估报告,并报上一级教育督导部门。
(二)县、区级复评。县、区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的督促指导,汇总全县、区督导评估工作情况,形成县、区级督导评估报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
(三)市级抽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方案,每2-3年开展一次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根据当年中小学体育工作重点及存在的薄弱环节,确定督导评估的重点,随机确定督导对象、随机选派督导人员,进行实地督导抽查,形成市级督导评估报告,适时向社会公开。
五、督导评估办法
采用听取汇报、问卷调查、访谈座谈、校园观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导抽查。督导组综合被督导单位的自评报告、实地督导情况,形成初步督导意见,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促、指导被督导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进行回访复查。
六、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强化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学校体育的实际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各学校要完善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职能部门责任分解;围绕督导评估内容,制定具体督导评估实施细则和督导评估计划,推动督导评估工作落实;根据上级督导部门发出的督导意见书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保证工作成效。
(三)注重结果运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小学校体育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学校问责和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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