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20-07-11 16:46:17
- 作者:
- 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钦北区户籍;
(二)持有钦北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在钦北区行政区域内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钦北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驻守在钦北区的现役武警。
二、认定时间
(一)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7月20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2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 13:30--16:30)。
三、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20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广西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该部分人员必须对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有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区)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钦北区人民医院体检并认定为体检合格者。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7月20日之间的报名时间段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请在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2日(上班时间:9:00—12:00, 13:30—16:30)到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教师资格认定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不同认定范围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钦北区的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和1份复印件;
(2)持有钦北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3)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4)驻守在钦北区的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3.钦北区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4.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清楚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版。
5.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印发
免费领取教资笔试/面试/普通话备考资料> >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