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防城港市多元普惠幼儿园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9-02-27 15:28:24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为进一步做好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工作,规范多元普惠幼儿园管理,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公益性、普惠性发展,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防政办发〔2017〕74号)、《防城港市教育局 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防城港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防教发〔2018〕2号)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8年防城港市多元普惠幼儿园申报评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国有企业举办的幼儿园。
(二)优质公办园举办的幼儿园。
(三)社会组织举办的幼儿园。
(四)公民个人举办的幼儿园。
二、申报名额
各县(市、区)要按照名额分配表下达的指标数,按1:1.2比例确定申报名额。
三、工作安排
(一)自愿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名额分配表分别组织本辖区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做好申报工作,并于9月6日前提交《防城港市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细则》(附件2)、《防城港市多元普惠幼儿园申报表》(附件3)各一式2份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5)到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于9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和《防城港市多元普惠幼儿园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报我局基教科。邮箱:fcgxqy@163.com。联系人:张开颜,0770-2883852。
(二)组织评审。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防城港市多元普惠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及《防城港市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细则》,于2018年9月21日审核材料,于9月24日-28日期间组织评估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对达到多元普惠幼儿园条件的予以初步认定。
(三)公示认定。将拟认定的多元普惠幼儿园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7 天,无异议后予以认定为多元普惠幼儿园,授予“防城港市多元普惠幼儿园”牌匾。
(四)签订协议。凡认定的多元普惠幼儿园,当地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其签订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合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追究方式。
(五)市教育局授牌。对被认定的防城港市多元普惠幼儿园,由市教育局统一授牌,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相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严格标准。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防城港市多元普惠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及《防城港市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细则》开展材料审核和推荐核定工作,确保上报材料真实性。
(二)加强监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通过暗访、检查、调研、举报核查等多种措施,加强对多元普惠幼儿园的过程监督。对出现办学行为不规范、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降、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多元普惠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各类扶持奖补政策,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多元普惠幼儿园,对恶意套取、挪用奖补资金的,要取消或收回当年奖补资金,严重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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