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中小学学籍变更业务办理的通知
- 时间:
- 2019-02-27 15:25:59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市辖县区教育局,涠洲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请全力以赴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通知》(发改电〔2018〕200号),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转学业务办理的通知》(桂教办〔2018〕622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有效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学生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籍变更业务办理,结合我市实际,就规范学籍变更业务办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你们结合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一并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简化转学、休学和复学办理流程。为方便群众办理学籍异动业务,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我市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和复学相关政策和学位情况,对符合我市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和复学规定的,由转入学校提供申请表给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再需要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转出学校提供学生个人信息表以及办理同意转出的手续),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申请表内容如实填写,转入、休学和复学学校的学籍管理员根据家长提供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询确认,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将相关材料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原则上学生在办理完转学手续后转入学校才能接收学生就读。(办事指南详见附件2)
二、扩大宣传力度。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转学、休学和复学办理工作,将其纳入惠民利民工作予以研究部署,细化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督查,着力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要及时公开转学、休学和复学事项办理信息。各中小学校要在学校信息公开栏公开转学、休学和复学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及转学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便于家长联系沟通。市、县区教育局将把此项内容列入学校常规检查范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学籍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做好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变更业务确认审批工作。学校主要领导作为转学、休学和复学业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学校学籍异动工作的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学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承担学校学籍异动有关工作的组织和监管责任;学籍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四、其他工作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要按照我局的办事指南拟定公开办事指南并于2019年1月30日前将办事指南报我局基础教育科。办事指南要及时通过办事大厅或各县区教育局网站等平台对外公布。
免费领取教资笔试/面试/普通话备考资料> >